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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疆兵团十三师医疗保障局招募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新疆兵团十三师 | 2021-03-17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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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社会监督,营造社会共治氛围,维护基金安全,提高十三师医疗保障水平,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的作用,丰富拓宽反映问题的渠道,形成积极参与、广泛支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浓厚氛围,十三师医疗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师公开招募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人数

  30名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二)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三)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善于联系群众,民主作风好,有一定的代表性,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四)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三、主要职责

  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由十三师医疗保障局聘请,主要行使以下工作职责:

  (一)对全师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日常监督。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及时向十三师医疗保障局反馈,同时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师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行为进行监督。

  (三)根据十三师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署,参加十三师医疗保障局组织的相关宣传、培训及研讨等活动。

  (四)主动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医疗保障知识。

  (五)广泛听取、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十三师医疗保障局反馈。

  四、报名方式

  请在“十三师政务网”,“十三师零距离”、“十三师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中下载填写《十三师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报名表》,并于2021年3月22日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送交至十三师医疗保障局(哈密市大营房百花路红星大厦5楼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或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421365754@qq.com。

  五、审核流程

  十三师医疗保障局对报名表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和筛选,根据申请人的专业、从事的工作、年龄结构等情况审核选聘。通过后正式聘任为十三师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聘期一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经本人同意,予以续聘,到期未续聘的则自然解聘。因个人原因在聘任期内,无法继续履行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工作职责的,应在解聘前向师医疗保障局报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洁

  联系电话:0902-2566883

  电子邮箱:421365754@qq.com

  附件:十三师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报名表

  十三师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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