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国有企业招聘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加强地直国有企业经管管理,改善公司管理层人员结构,促进公司健康发展,2021年喀什地区国有企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5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4年龄为45岁以下;性别不限;族别不限;
5.曾在部队或公检法等单位担任领导职务人员,有公检法等单位和企业管理经验者优先。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二)下列人员不在公开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地直国有企业管理岗位5人。三招聘程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喀什地区国资委报名为准。
(二)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学历认定报告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地区国资委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参加后续程序。
2、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准确,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以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等方面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的考核内容及形式根据岗位特点进行设定,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有笔试的前提下,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应聘人员自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筛选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地直国有企业进行5天公示。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后,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手续统一在公司办公室
办理,试用期3个月。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期间因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结束后结果在公司进行公示,并通知到每名应聘人员。若因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及时查看信息、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喀什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疫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利害关系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地区国资委组织人事科:0998-2832246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喀什地区国资委负责解释。联系人:邓女士。咨询电话:0998-2823034。
喀什地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