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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暂缓岗位体检结果等公告

塔城地区人社局 | 2021-04-14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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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0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暂缓岗位体检(复检)结果和考察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公示相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2020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暂缓63个岗位各环节已经完成。现对前期公示体检结果中“待定”和“不合格”复检等结果、前期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考察结果及拟聘用情况进行公示,并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相关要求

  (一)凡体检合格考生均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合格考生均进入拟聘用公示。

  (二)体检结果公示时间自4月13日起至4月19日止。凡体检合格考生均进入考察环节,公示期间因举报(须提供真实有效证据)或其他途径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安排对涉及体检项目进行重新检查,检查不合格将取消参加后续环节资格。

  (三)进入考察考生在附件中下载打印(A4纸正反打印)并填写《考察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考察工作自4月13日起,至4月19日止,共7天。

  (五)各县(市)人社局负责本县(市)招聘岗位、地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察工作。

  (六)进入考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等待考察单位通知或主动与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或报考单位主管部门)联系。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二、拟聘用公示及报到要求

  (一)公示时间

  公示自4月13日起,至3月19日止,共7天。

  (二)监督举报

  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有异议的,在掌握真实依据的前提下,可致电或现场进行实名投诉举报,对于恶意举报扰乱考试秩序的,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公示期满后提出异议的,将不再受理。

  (三)报到时间

  上岗报到时间:4月29至30日。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投诉举报的,按规定时间到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报到。

  2.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投诉举报的,由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核实后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要求报到上岗;核实后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岗位出现空缺,纳入空缺岗位公开补录。

  未按规定时间上岗报到或未向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请假报备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记入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3年之内禁止参加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空缺岗位递补事宜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近期对本批次因体检放弃、不合格和考察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进行依次递补,请涉及岗位符合递补要求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含关机、空号、错号等)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空缺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901-6239549、6230237(工作时间)

  监督举报电话:0901-6223804、6268240(工作时间)

  附件:

  1、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通讯录

  2、2020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缓岗位体检、考察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公示(4.13)

  3、2020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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