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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兵团公安局招聘机关文职辅警公告

新疆兵团考试信息网 | 2021-04-1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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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暂行)》(新兵办发〔2017〕174号)有关规定,兵团公安局决定招聘机关文职辅警120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参加2021年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合格未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

  3.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30日至2003年4月30日出生)。

  4.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0厘米(女160厘米)及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事业。善于思考,甘于奉献,吃苦耐劳,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履行警务辅助岗位职责的能力。

  6.符合辅警岗位招聘需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

  此次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7日—4月25日。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xjbtgaj@163.com。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兵团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等规定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一次,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学习、遵纪守法等情况,特别注重考察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

  兵团公安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示5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应聘人员对结果无异议,兵团公安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工作由兵团公安局政治部具体组织实施。

  五、待遇保障

  工资待遇6016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1353元),合同期内鼓励参加兵团各级组织的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0991-8862812

  附件:1. 兵团公安局招聘机关文职辅警岗位表

      2. 兵团公安局招聘机关文职辅警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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