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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准东开发区招聘购买社会化服务人员公告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 2021-05-06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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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东开发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购买社会化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产业园服务岗(3人):大专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具有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其它群众工作经验者优先。

  驾驶员(2人):45岁以下男性,须具备C1及以上驾驶执照且具有3年以上驾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约定服务期未满或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与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4日-2021年5月15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报名表发送至邮箱:3072103719@qq.com.。

  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驾驶证、退伍证复印件;

  (4)户口本主次页;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律不予以退还,请报名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资格审查

  对身份证件和毕业证书、工作时间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验证。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查实报名人员所提交的资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采取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实行全程封闭,面试期间,考生实行编号隐名。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报考岗位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通过审查后按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拟聘用人员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岗位,按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新疆巾帼众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行一个月培训期制度,培训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待遇

  (1)培训期间根据出勤天数每日发放补贴150元,不再发放其他薪酬,培训期满正式上岗后年收入7-9万元。

  (2)一经录用,提供食宿;按规定享受各类假期、工会福利;每年统一安排体检;往返乌鲁木齐、昌吉、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提供免费交通。(到岗位工作不足一个月离岗的,不发放任何薪酬)。

  四、信息发布和咨询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在国家级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zd.cj.cn/)和微信公众号(准东开发区零距离)统一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

  联系电话:赵海生15899056306 0994-2291038

  监督举报电话:0994-6738663

  报名邮箱:3072103719@qq.com.

  本公告由新疆巾帼众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准东开发区购买社会化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新疆巾帼众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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