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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西藏面向高校招录公务员286人:职位信息-考录对象-报考条件

新疆华图 | 2021-05-12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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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职岗位考录(招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西藏自治区2021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计划

  2021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采取定编定岗方式计划考录区内公务员286人,具体考录计划和职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考录对象

  (一)我区生源取得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并由自治区教育部门确认的高校毕业生。

  (二)其他符合我区考录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西藏专项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2.西藏英烈子女。

  3.在藏工作且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配偶及子女,驻藏部队现役军官、士官配偶及子女。

  (三)其他符合自治区考录主管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为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5年5月15日—2003年5月15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80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自治区考录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

  7.通过函授、半脱产、业余、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形式学习的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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