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自治区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的通知》(新司发明电〔2021〕5号)安排部署,经与地区人民检察院协商,阿勒泰地区司法局经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等选任环节,拟选任赵春江等40名同志为地区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1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任人员有异议,请于5月31日前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向地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反映人应提供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联系人:赵玉琴 电话0906-2123736)。
阿勒泰地区司法局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下载:地区级人民监督员花名册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