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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奇台县司法局拟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未知 | 2021-05-29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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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更好地维护全县和谐稳定,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奇台县司法局拟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0名,从事人民调解纠纷受理、调解、咨询服务和相关文书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招聘对象

  计划招聘10名,具有奇台县户籍,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2)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3)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理;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从事工作;

  (6)身体健康,无其它不适应从事工作的重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60周岁以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司法行政干警、仲裁员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或具有5年以上法律(调解)工作经历的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学历限定和年龄,优先选择聘任会少数民族语言者;

  (7)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岗位

  1、奇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共6名。

  2、奇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城南片区)工作站、奇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六中片区)工作站专职人民调解员各2名。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6月26日

  2.报名方式:填写《奇台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461353361@qq.com),邮件名为“姓名+招聘岗位”。

  (二)录取方式

  报名结束后,由奇台县司法局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面谈、考察,择优录取。

  (三)试用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手续,试用期3个月。

  六、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从优,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2007〕179号)和《自治州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昌州党办〔2016〕65号)文件谁受益谁保障的要求,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补助由生活补助和“一案一补”补助两项组成。专职人民调解员生活补助由受益单位按照每月500元标准按月发放。其他按有关规定执行,录用后按奇台县司法局有关工作制度统一日常管理。

  七、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奇台县司法局(奇台县麦香中街)

  联系电话:7213376、7213370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奇台县司法局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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