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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实验室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及试工安排

新疆医科大学 | 2021-07-09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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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部共建中亚高发病成因与防治

  国家重点实验室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及试工安排

  根据《新疆医科大学省部共建中亚高发病成因与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已完成岗位编码为A01岗位的面试工作。现将面试通过人员名单及试工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进入试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试工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试工人员均需在进入科室试工前三天之内,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能进入相关科室试工。可自行选择任意一家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检测。

  1.领取试工通知单时间:2021年7月12日16:00-19:00(京时),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核酸检测结果方可领取。

  2.试工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7月29日(10个工作日)。

  3.领取地点:省部共建中亚高发病成因与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

  三、试工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成绩在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试工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四、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相应考核环节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人:卡老师联系电话:18151685691

  附件:省部共建中亚高发病成因与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及试工人员名单

  省部共建中亚高发病成因

  与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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