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相关规定,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环节已结束,现将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间:2021年8月2日-4日
2.体检地点:我校指定考生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前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考生具体体检医院,请保持电话畅通。检查项目严格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试行)》(附件)执行。
二、有关要求
1.体检前不做剧烈运动,不饮酒,不吃油腻食品及甜食,体检当日务必空腹(早上起床后不喝水、不吃饭)。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自备体检费。
2.不按时到及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0991-8898128
纪检委监督电话:0991-8898182
附件:《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试行)》.xls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