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拟聘人员公示内容
《2021年独山子区赴高校招聘拟聘用教师花名册》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22日。
三、反映问题方式
公示期间,反映人以真实姓名、身份,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教育局反映问题。
四、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3∶30,下午15∶30—19∶30。
五、受理部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9室、区教育局301室
联系电话:0992-3681729、0992-3863540。
六、反映人责任
1. 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事实要准确,内容要具体,便于查证;
2. 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应负法律责任。
七、受理部门责任
1. 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
2. 对反映的问题,将尽快调查核实清楚;
3. 对超出受理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教育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