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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疆第二医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新疆第二医学院 | 2021-08-26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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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要求,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826

  二、招聘原则

  坚持把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放在首位,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四、薪酬待遇

  科研助理岗位基本工资为182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

  五、报名

  新疆第二医学院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人事部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三)报名所需资料:

  将下列材料按照顺序排列打包,并以报考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674617028@qq.com。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应届生如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

  3.个人简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0-7564815

  (五)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六、考核流程(一)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业务素质、技能水平、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

  (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合格后,学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招聘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990-7563402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二)本次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第二医学院人事部负责解释。

  新疆第二医学院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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