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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艺术学院2021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资格复审工作安排通知

新疆艺术学院 | 2021-09-08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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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艺术学院2021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新疆艺术学院2021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已结束,现将体检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1年9月9日(周四)上午

  二、体检地点

  体检地点为乌鲁木齐市,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需提前一天到达乌鲁木齐市准备体检,体检前一天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您具体集合时间和地点,请务必保持个人通讯畅通。

  三、资格复审

  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体检当日须按要求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1.《新疆艺术学院2021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所有信息需填写完整,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在单位意见需盖章,本人签字承诺。);

  2.考生本人身份证;

  3.非应届毕业生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5.少数民族考生中民考民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MHK四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7.岗位要求专业研究方向的须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8.参加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按要求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档案保管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的体检人员。

  四、有关要求

  体检前需饮食清淡、不喝酒,体检当日请空腹(即早晨起床后不喝水、不吃饭)。自备体检费500元,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人免冠1寸照片1张、七日内核酸结果为阴性的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以)。

  联系电话:0991—2583574

  监督电话:0991—2565907

  新疆艺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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