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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疆理工学院2021年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公告

新疆理工学院 | 2021-10-20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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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秋季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4名教师和26名辅导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理工学院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的应用型本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2013年,阿克苏地委、行署着眼经济发展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与新疆大学合作洽谈谋划在地区建一所大学,并达成了规划建设协议。2014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隶属于新疆大学管理的科学技术学院(该学院成立于2002年,为民办独立三本院校)逐步搬迁至阿克苏。2015年,阿克苏地委、行署筹措资金15亿余元,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于当年3月开工建设科技学院阿克苏校区,并实现了当年开工、当年建成、当年招生,创造了高等教育史上的新疆效率、阿克苏速度。至2017年,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已整体搬迁至阿克苏,并于同年开始筹备转设工作。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厅的大力支持下,于2019年6月10日经教育部批准,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成功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新疆理工学院的成功转设,是阿克苏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喜事,填补了阿克苏高等教育的空白,补齐了新疆理工教育的短板,铸就了培养区域性高素质人才的摇篮。

  学校现占地面积2856亩,规划建筑面积68.7万平方米,在校生12000余人,专任教师500余名,高级职称教师近100名,研究生以上学历占95%以上。截止2021年开设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六个学科门类,30个本科专业,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其中通信工程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物流工程为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学校扎根新疆大地办学,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弘扬“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精神,推动学校发展迈上新台阶、步入新征程、开启新篇章。

  (具体见学校网站:http://www.xjit.edu.cn/)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性别、族别按照岗位设置表要求;

  (七)年龄条件:通过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全职引进的高级职称高层次人才,男性一般不超过50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5岁;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及以下;

  (八)少数民族应聘人员应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2022年8月入职前无法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高校在读博士、硕士。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四、招聘报名

  报名表以“应聘岗位代码+所学专业+学历+姓名”命名按要求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插入《新疆理工学院2021年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的指定位置,网上报名时提供原件扫描件,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新疆理工学院2021年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学信网上学籍和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系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5)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职称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8)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

  网报材料与具体岗位要求不符合或不完整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资料投递邮箱为:xjlgrsc@163.com。

  新疆理工学院人事处咨询电话:0997-2205029、0997-2205508(刘老师、戴老师)

  五、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新疆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与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根据报名及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适时进行考核与考试。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1.拟录用人员需在报到前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我校,未转递个人档案的无法正常办理入职手续。经岗前培训合格的新聘人员与学校正式签订合同,首次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间纳入学校编制外内聘人员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辅导员岗位非组织调整原因不得申请调整到辅导员以外岗位。对隐瞒患有精神病史、抑郁症等不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报考人员,一经核实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执行,在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调资等方面与在编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及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相关规定统一执行。

  3.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4.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培训教育、住房分配、考核奖惩、考勤管理等其他方面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在资格推荐、选拔任用等政治待遇上一视同仁。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新疆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997-2205432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理工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及时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考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理工学院2021年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岗位设置表.xlsx

  附件2:新疆理工学院2021年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报名表.xls

  附件3: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

  附件4:2012年本科专业目录.doc

  新疆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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