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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面试(第二批)公告

自治区财政厅 | 2021-11-02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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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第二批)公告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自治区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笔试、资格审查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工作安排公示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1年11月6日(星期六)上午10:30(9:30前到达面试地点)

  面试岗位:B1003、B2003。

  二、面试地点

  自治区财政厅财联大厦4楼会议室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自治区财政厅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请于面试当天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和本人三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面试正式开始未到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封闭管理,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引导,将考试复习资料、通讯工具等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着行业制服或佩戴明显标饰进入面试考场。

  (三)截止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面试人员确保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并及时关注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以防错过招聘工作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阅读有关公告,未按公告要求参加面试及后续工作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前来参加面试的考生自觉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查工作,面试过程中保持间隔、不聚集,除面试答题时间外全程佩戴口罩。

  自治区财政厅人事处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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