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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七附院2021第二次招聘编制外工作人总成绩及体检通知

新疆医科大学 | 2021-11-04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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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1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考核制岗位总成绩及体检通知

  根据《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1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我院按照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线下面试、试工(含试工考核)等程序,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了考核制岗位7011岗、7012岗、7015岗、7018岗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见附件),现将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时请戴口罩,并携带身份证,一张1寸照片及体检费用530元/人(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饮食清淡(避免甜食及油腻饮食,尤其注意体检前一天不要进食水果、蛋糕等含糖高的食物,避免体检时血糖偏高),勿饮酒,注意休息,勿剧烈活动,避免影响肝功转氨酶。

  2、检查前一天晚上十点以后尽量禁食水。

  3、检查当日早晨禁食水(不嚼口香糖)。

  4、检查尿常规时请留取中段尿。女士最好在体检当日早晨局部清洗会阴部,避免白带污染造成尿常规结果异常。

  5、做胸片检查者,三月内避孕。

  6、怀孕者,不检查胸片。

  7、月经期间,不检查尿常规,月经结束后再补检。

  三、体检相关事宜

  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2、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需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医院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体检放弃者或不合格者,经医院党委会批准后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联系人及电话:

  丁老师刘老师 电话:0991-4635091

  五、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委、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监督电话:0991-2110072、0991-4610669

  附件: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1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考核制岗位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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