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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1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红星医共体分院管理岗位选聘公告

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 | 2021-11-09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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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红星医共体分院管理岗位选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推进师域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兵党办发[2020]12号)《十三师关于推进新时代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师党办发【2020】32号)等文件精神,为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岗位选拔任用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岗位队伍,破除行政职务聘任终身制,构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通过竞聘发现管理人才,激发活力,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着力提升医共体分院服务能力。结合师市医共体实际,现面向社会(全国范围)公开选聘十三师新星市红星医共体分院管理岗位,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此次选聘面向社会(全国范围)。

  二、选聘岗位

  红星医共体各分院9个院长、23个副院长岗位。

  三、选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思想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热爱本职工作,弘扬高尚医德医风,具有较强的管理、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三)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善于处理矛盾和问题,善于利用新知识、新技术、新的管理理念,并在实际运用中已经取得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四)具有扎实的群众基础,团结同志,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营造敬业乐业、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五)近两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六)受党纪政务处分不在影响期内;

  (七)身体健康。

  四、选聘具体条件

  (一)分院院长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在基层医院管理岗位正职工作满两年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3.年龄在50岁及以下;医共体派驻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

  4.在一级或以上医院工作十年及以上;

  5.熟悉医院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二)分院副院长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在基层医院管理岗位副职工作满两年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3.年龄在50岁以下;医共体派驻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

  4.在一级或以上医院工作十年及以上;

  5.熟悉医院管理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五、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包括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答辩、考核测评、确定人选五个环节。

  (一)组织报名,11月2日-11月10日公开报名。

  报名方式:使用IE浏览器访问http://124.118.31.183:8820/ 地址,登录系统后在主界面服务大厅--打开《红星医共体分院管理岗位选聘报名表》(见附件),按要求填报(社会人员网上报名填报前请联系人力资源科宋老师获取登录账号,联系电话:13579663313)。报名需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聘书或聘任文件等资料扫描件,同时填写打印《十三师新星市公开选聘红星医共体分院管理岗位报名表》(附件一),并经本人签名后扫描上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邮箱、短信的方式告知。

  (二)资格审查

  2021年11月11日前,红星医院人力资源科对申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即可进入演讲答辩环节。

  (三)11月12日前演讲答辩

  1.演讲为60分,答辩为40分,总计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演讲内容包括应聘者对应聘岗位的认知度,自身应具备的能力和优势,尤其是在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引领下的医院改革发展、医院定位、专业技术能力提升、服务能力提升、人才梯队建设、学科发展、特色发展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切实可行;演讲要求层次清晰、言简意赅。

  2.答辩内容由专家评委组根据应聘者的竞聘演讲内容和岗位要求进行提问,选聘者回答问题时要快速、准确、精炼,做到有问必答。

  3.选聘者演讲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四)11月15日-11月19日考核测评(按50%计入总成绩)。

  管理岗位考核测评,重点考察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五)确定人选、公示

  经红星医院考核小组汇总成绩和综合研判,拟定选聘人选,并按照相关流程公示。

  六、工作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对违反程序和相关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任人唯亲、暗箱操作者,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直接取消选聘资格。

  联系人: 罗宇 宋晓丹

  联系电话:0902-2233374 18160386166 13579663313

  附件:2021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红星医共体分院管理岗位选聘报名表

  第十三师新星市红星医院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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