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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2021秋季面向其他省市高校人才引进招聘面试成绩

新疆财经大学 | 2021-11-11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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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秋季面向其他省市高校人才引进招聘公告》及相关工作部署,新疆财经大学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面试工作,现将面试成绩及入闱试工环节的人员予以公布,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及入闱试工环节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试工人数1:1比例确定试工人员。面试成绩及入闱试工环节人员详见附件。

  二、试工时间安排

  根据疫情形势,具体试工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通知试工后,无故未按要求到校试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试工前,因考生放弃试工的,可以视情递补。

  三、试工考核鉴定及结果

  试工结束前,学校对试工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工考核鉴定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期间,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直接取消试工资格。

  试工期间,学校将安排专业机构对试工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等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对试工人员试工考核鉴定的参考。没有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试工后,因考生放弃、试工考核鉴定不合格或被取消试工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结合实际情况,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员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请有关考生保持电话通畅,以便通知试工以及递补等相关事宜。

  咨询电话:0991-7842009

  附件:新疆财经大学2021年秋季面向其他省市高校人才引进招聘面试成绩表

  新疆财经大学人事处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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