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财务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公示及进入试工(体检)人员名单
各位考生:
根据《新疆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财务工作人员公告》《新疆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财务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面试安排公告》《新疆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财务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公告》,新疆大学附属中学财务会计人员岗位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成绩及进入试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试工(体检)要求如下:
1.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试工人数1:1比例确定试工人员,试工期为1个月。
2.试工人员在接到试工通知后5日内需到校试工,未按要求到校试工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试工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3.试工前,因考生放弃试工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予以递补。试工采取每周考核的方式,考核总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两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即为试工考核不合格。试工成绩与面试成绩不存在相关性,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后,因考生放弃或试工考核不合格或取消试工资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4.试工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试工资格:
(1)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原件;
(5)少数民族中民考汉应聘人员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原件;少数民族中民考民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MHK四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原件;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材料的原件。
5.体检。试工期间新疆大学统一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试工资格。
6.考察。试工期间新疆大学对考生予以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试工资格。
附件:新疆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财务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进入试工(体检)人员名单
新疆大学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