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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伊犁师范大学2021招聘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

伊犁师范大学 | 2021-11-24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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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犁师范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伊犁师范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第二批)岗位设置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五)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学位,能够在2021年12月以前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学历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1月23日后出生);

  (七)少数民族考生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四、招聘原则

  坚持把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放在首位,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伊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考核、试工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ylnu.edu.cn,下同)同步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信息发布期限为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7日。

  (二)报名

  报考者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7日15:00。

  2.报名方式:网络邮箱报名(报名时限内将报名所需材料按要求发送至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指定邮箱:ylsfxyzp_116@126.com即可)

  3.报名所需材料及材料发送要求:

  (1)材料齐全

  报名材料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电子版(资格审核表必须附电子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加分材料、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和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

  (2)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明和成绩单的原件扫描件;所选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3)邮件发送规范

  将报名材料打包为压缩包以添加附件的形式发送邮件,压缩包统一以“岗位代码-所学专业-毕业院校-姓名”的格式命名,文件大小必需控制在20M以内,邮件主题与压缩包文件名称一致。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999-8138027。

  5.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7.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8.专业参照目录为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考核前的资格初审及考察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不符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资格,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资格确认中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形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资格确认不合格人员将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核总成绩及资格确认结果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布。

  (四)考试、考核、试工及后续招聘程序

  伊犁师范大学将结合疫情防控情况,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后续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工作。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需进行试工,根据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试工人员,试工期为1-3个月,应聘者在接到试工通知5日内不能到岗的视为自行放弃。试工成绩与总成绩不存在相关性。试工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招聘监督

  纪检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9-8126029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伊犁师范大学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1:伊犁师范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第二批)岗位设置需求表

  附件2:伊犁师范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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