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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兵团第九师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第四批)面试成绩及体检人通知

兵团第九师 | 2021-11-30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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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2021年度兵团第九师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第四批)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第四批)》要求,目前线上招聘面试工作已完成。现将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一、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塔城地区考生统一在第九师医院进行体检,未按时间到达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塔城地区以外及疆外考生在签订诚信体检承诺书(见附件2)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可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并约定到岗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2021年12月8日10:15(北京时间)

  体检集合地点:第九师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早晨必须空腹,以确保体检的准确性。

  2.体检环节均须携带身份证及7日之内有效的阴性核酸证明。

  3.视力检查环节,所有考生不准佩戴隐形眼镜,眼镜近视的请提前自备普通眼镜(检测矫正视力)。

  4.体检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0901-3351573

  二、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采取实地或委托的方式进行。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附件1:2021年第九师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第四批)面试成绩公布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附件2:诚信体检承诺书

  附件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表

  第九师医院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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