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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 告

沙区人社局 | 2021-12-08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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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并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三)中共党员、复员军人、退役士兵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考虑;

  (四)具有基层工作经验、手动档驾驶技能、烹饪等专业技能水平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整建制院校来乌实习的优先考虑。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有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二)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在沙依巴克区现有工作岗位辞职未满1年的。

  三、招聘程序

  按宣传、报名、资格审查、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一)宣传及报名

  通过各省市人才服务网、新疆华图微信公众号、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进行宣传。报名工作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1个岗位。

  1.线上报名邮箱:455121505@qq.com

  2.联系电话:0991-5818300,18129476111,13639919538

  3.线下报名地址:沙依巴克区各片区管委会劳动保障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创业登记证》、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一寸照片3张等报名资料扫描件以附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岗位编号+姓名+联系电话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方式按照以上资料进行提交并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及低风险地区行程码。

  4.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招满为止。

  (二)资格审查、面谈及确认

  通过筛选简历及报名资料,由用人单位点对点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时间节点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线下资格审查和面谈。

  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谈环节对符合用人单位条件且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的应聘人员予以登记和确认,初步达成就业意向。

  报名人员如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按招聘计划1:1比例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表现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合同期满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畅通政策咨询和监督渠道,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

  (三)报名人员联系电话要填写正确、保持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关机、停机等联系不上的,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本次补充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电信诈骗。

  (四)政策解释电话:0991-4564446

  监督举报电话:0991-6139566

  (工作日10:30-13:30,15:30-18:00)

  附件:

  1.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补充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补充招聘工作人员用人单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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