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司法行政机关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厅字〔2020〕3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选择职位等工作环节,现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7日至1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实影响录用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录用手续(监督电话:0991-2956514)。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自治区司法厅直属系统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