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玉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0名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服务保障能力,深入推进平安墨玉、法治墨玉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2.年龄18至35周岁,民族不限。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工作能力、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纪律观念,具有吃苦耐劳、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口齿清楚,无既往病史、无精神类或者其他重大疾病,无纹身;视力1.0以上;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心理素质和能力;
4.具有墨玉县户籍或者实际常住墨玉县,无出境、出国记录;
5.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含)以上学历;
6.具备日常国语交流能力;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法律专业人员。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姻亲正被立案审查、调查或被判处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其他不宜从事检察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10日。
2.报名地点:墨玉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地址:墨玉县银河北路5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统一报名方式,应聘者须本人携带《报名资格审查表》到场。
4.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正反面彩色打印);
②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四、其它事宜
1.报名人员视情况确定报考岗位,录用后与墨玉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合同,到岗工作试用期一个月。
2.工资依据录用现有岗位工资设定。
3.工作期间提供早、中工作餐。
五、相关要求
1.报名人员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应聘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2.现场报名及测试环节,报考人员需出示“健康码”、个人行程码。报考过程全程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18799386656
咨询电话:18324085169
附件:墨玉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墨玉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