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专任教师和辅导员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公告
根据《喀什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专任教师和辅导员》,本次招聘考试已结束,现将考生考试成绩和入围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及和入围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
喀什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专任教师和辅导员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考察工作安排
(一)体检工作安排
1.鉴于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入围体检的考生在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期间,可到考生所在地三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见附件2)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将体检报告、结论扫描成PDF文件,发至电子邮箱:1103161390@qq.com。在喀什体检的考生于2021年12月27日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体检,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请考生于当天9:30到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诊楼5楼)。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未在规定的时间按要求进行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喀什大学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名额,可按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或取消招聘计划。
3.体检注意事项
请见附件3。
4.未在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参加体检的考生,学校将在到校报道时,办理入职前再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考生承担,体检结果将作为是否入职聘用的依据,体检结果不合格不予聘用。
(二)考察工作
1.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须提交已审核签章的《喀什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原件。
2.鉴于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及考生情况,考察环节的心理测试将在考生到校报到办理入职前进行。心理测试结果存在心理问题,不予聘用。
附件1:喀什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专任教师和辅导员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入围人员名单.xls
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试行).doc
附件3:体检注意事项.docx
喀什大学
202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