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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市2022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新疆教师资格证认定指导中心 | 2022-07-04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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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乌鲁木齐市2022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乌鲁木齐市推迟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公告》和《关于乌鲁木齐市组织开展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工作的公告》安排,乌鲁木齐市拟于近期组织参加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人员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凡按照《关于乌鲁木齐市组织开展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工作的公告》安排,参加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且符合乌鲁木齐市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按要求参加认定。

  (二)其他已报名申请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符合认定条件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可视实际情况申请认定。

  二、具体安排

  (一)提交材料。7月6日一7月9日,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地点:新疆师范大学宾馆二楼(新医路127号,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对面)。

  (二)证书领取。8月2日一8月5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认定状态通过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地点:新疆师范大学宾馆二楼(新医路127号,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对面)。

  三、其他

  (一)体检、提交材料及具体认定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还未完成体检者,仍可在提交材料结束之日前,按要求在指定医院完成体检,具体要求可登录“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https://jszg.xjnu.edu.cn/)”官方网站详细查询。

  (二)因特殊原因无法个人前往办理者,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办理时需出具书面委托书和委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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