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和《自治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2022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招聘考核实施方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来电等方式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机关纪委和自治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反映。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监督电话: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机关纪委 0991--2698205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0991--2611749
自治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 0991-3831801
附件:自治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2022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工作拟聘用人员名单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