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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大2022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心理测试结果及面试工作安排公告

新疆农业大学 | 2023-02-16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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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农业大学2022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心理测试结果公示及面试工作安排公告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2022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程序,我校已组织完成此次招聘心理测试工作,现将心理测试结果及面试工作安排公示公告如下:

  一、心理测试结果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2月16日-2月24日

  监督电话:0991-8762329

  三、面试工作安排

  (一)形式

  1.B1002-B1006岗位:线上线下结合

  2.B1007岗位:线下

  (二)时间、地点

  1.B1002-B1006岗位:2022年3月3日(周五)10:00,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B1实训基地;

  2.B1007岗位:2023年2月27日(周一)、2月28日(周二)、3月1日(周三)10:00,地点: 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110号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联系电话:0991-8762410(办公)、(闫老师)。

  四、具体要求

  1.B1002-B1006岗位应聘人员需提前提交《新疆农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面试形式回执表》(附件2),以“岗位代码+姓名+回执表”命名,例:“B1001张三回执表”,于2023年2月27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参加面试形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回执的,视为参加线下面试。

  2.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及资格初审时报名系统中上传的必要材料原件。

  3.以线上形式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自备带有麦克风、摄像头和储电功能的电脑、电话等设备,并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技术服务人员将在3月1日以短信形式发送模拟测试会议号,应聘人员须在3月2日14:00前完成模拟测试。

  面试前应聘人员须确保设备网络稳定、面试环境安静;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使用滤镜等可能导致本人严重失真的设备及软件,面试全程应聘人员须正视摄像头,不得出现低头翻看材料或与他人交谈及其他将可能被判为违纪的行为。

  4.所有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面试当天09:00前到达指定地点或进入线上会议室。

  五、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2022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心理测试结果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pdf

  附件2:新疆农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面试形式回执表(下载).xlsx

  新疆农业大学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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