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2005〕第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及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核通过人员
王婷,女,正高级工程师。
二、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及地点:电话通知。
2.考核内容及程序
①试讲(限时15分钟)
考生提前根据试讲内容制作课件,以多媒体教学方式进行考核,试讲题目见附件。
②学术讲座(限时10分钟)
应聘人员介绍本人学术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成果。
③专业问答
由专家自由提问。
④评委评议和评分
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测试成绩=试讲×30%+学术讲座×40%+专业问答×30%
三、相关要求
1.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2.考核当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考核开始前15分钟到达考场,核对有效证件。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核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封闭管理,严格遵守考核纪律,接受工作人员引导。
4.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成绩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联系监督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991-6866078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监察室、审计处)
监督电话:0991-686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