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中关于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的相关规定和《伊犁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近日,我校完成了李盛陶等3名同志的考核,进入公示环节,公示期为2023年4月7日至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来电等方式反映。公示后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监督电话:
0999-8126029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999-8130454(组织人事部)
附件:伊犁师范大学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合格人员名单(五)
伊犁师范大学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