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㈢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㈣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23年博乐市招聘教育公共服务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符合招聘岗位表。
㈤普通话水平要求:(不含保健医岗)
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㈥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不含保健医岗)
报考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医护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应届毕业生;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医护人员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未按时间到岗、录用后无故取消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聘用人员无故单方面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单位单方面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未满3年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截至2023年7月23日(含当日,下同)。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调剂、公示、培训、聘用等。
㈠发布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日
2023年7月1日起通过博乐零距离公众号,博乐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众服务平台公众号及博乐市教育局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工作信息,因特殊原因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㈡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日10:00—7月10日20:00。
1.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谷歌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s://bm.yks365.net/202307/blbm),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提示完成报名的所有程序,在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再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留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2.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多报无效。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参加博乐市教育系统招聘考试。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按系统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本人与身份证原件合影、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600kb之间)。照片必须清晰,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报名费和考试标准。按照新价非(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4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㈢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3年7月11日—7月12日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由博乐市教育局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写信息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按照《2023年博乐市招聘教育公共服务人员简章》《2023年博乐市招聘教育公共服务人员岗位设置表》《2023年博乐市招聘教育公共服务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具体要求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不能进入笔试环节。2023年7月15日前考生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s://bm.yks365.net/202307/blbm)查询资格审查情况,7月16日前考生登录网址(https://at.gl.yks365.net/202307/blzkz)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㈣ 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7月18日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试题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2023年8月1日发布笔试成绩和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4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生可通过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
㈤ 面试
1.2023年7月25日—26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证书原件、报名表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以现场试讲和答辩方式按报考学科人数分小组开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和教育教学能力等,具体内容以发布面试公告为准(博乐零距离)。2023年7月30日发布面试成绩。考生可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s://cj.gl.yks365.net/202307/blscj)查询面试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㈥ 体检、政审
1.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政审。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㈦ 调剂
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学科原则,调剂到本地空缺岗位。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前必须与招聘博乐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被调剂考生统一安排体检、政审。
㈧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3日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博乐零距离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㈨ 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阳光城投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合格后,按各地规定时间报到上岗后,方可计算工龄、工资等,培训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㈩聘用
新招聘教师凭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赴岗报到,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到。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㈠博乐市政府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㈡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违纪的、同意调剂后不到岗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3年内不能参加博乐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㈢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㈣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如有变化的,以网站最新公告或通知为准。
㈤博乐市阳光劳务派遣公司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㈥本简章由博乐市阳光劳务派遣公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任老师、15209097228
宫老师、18096896817
闫老师、1779909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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