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岗位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23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的规定:此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现将取消岗位、被取消岗位报考者名单公布如下(附件1、2)。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附件2),可于2023年7月4日14:00-18:00登录报名网站(http://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进行岗位改报。其他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一经发现,取消笔试资格。岗位改报时间段内,首次报名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查。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报名费将于30日内通过原渠道予以退费。
政策咨询电话:
0991-3836605(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400-001-037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附件:1.2023年度第十二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岗位
附件:2.2023年度第十二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报考者名单
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