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喀什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本次招聘岗位考核工作已结束,现将考生总成绩和排名,入围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和后续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核总成绩和入围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工作由喀什大学组织实施。入围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须于2023年8月20日前到达喀什市,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全部由考生自理。
(二)所有入围体检的考生,体检项目均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试行)》(附件2)执行。
(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参加体检或未按要求进行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喀什大学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名额,按同一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安排体检。
(四)体检注意事项:
1.检查前三天饮食宜清淡,勿饮酒及进食动物的内脏、血制品等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
2.检查前48小时内切勿剧烈运动,体检当日禁止晨练;
3.检查当日早晨空腹,不喝水、不吃饭、不吃口香糖。须在采血、腹部彩超检查完毕后方可进食;
4.X光检查前,请您除去并妥善保管金、银、玉器等饰物。
二、考察工作安排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须于2023年8月20日前提交已审核签章的《喀什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原件(附件3)。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原件的考生可先发送扫描件(PDF格式)至电子邮箱:ksdxzp@163.com,招聘后续环节再提交原件,要求扫描件须完整、清晰,须为原件扫描。考生填写政审表,请注意查阅表格下面的说明。考生提交政审表须完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和“考生所在单位意见”的审核签章,按要求填写“本人承诺”。(喀什市户籍考生先不填“派出所审核意见”,完成“考生所在单位意见”“本人承诺”即可)。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可咨询喀什大学人事处,电话:0998-2890228。
附件:
附件1:喀什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核成绩及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试行)
喀什大学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