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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和田地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第三阶段招聘公告

和田就业服务网 | 2023-08-03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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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疆和田地区2023年第三阶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5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岗位表)

  三、报名及笔试时间安排

  2023年8月3日启动报名,预计8月底结束。

  (一)报名时间:8月3日—8月5日18:30

  (二)笔试时间:8月12日(星期六),笔试各科目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有关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下同)。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8月2日(含)以后出生,不限户籍、不限族别。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的需要。

  (六)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七)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八)教师资格要求:要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九)专业要求: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专业详见《2023年和田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学科符合岗位要求。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满一年的人员。

  2.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招考等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或相关手续未办结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已参加和田地区2023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拟录取人员。

  7.已参加和田地区2023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第一阶段、第二阶段),通过县市调剂或跨县市调剂成功,放弃参加体检或体检后放弃调剂岗位的考生。

  8.已参加和田地区2023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第一阶段、第二阶段),考察不合格的考生。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时间,均为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

  五、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招聘各环节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通过登录考试平台(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htbm)进行网络报名。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需上传清晰有效的个人近期蓝底正面免冠照片,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原件(对于暂未取得毕业证原件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对于2023届应届毕业生,如已认定教师资格,暂未取得原件的,可上传认定通过附编号的截图)、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等相关证书的原件照片及其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jpg格式,个人正面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书照片10-600KB之间)。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原则上报考人员本人应自行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由各县市教育局集中对网上报名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网络报考人员于8月3日-8月5日18∶3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成功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网络初审将于8月5日20:00截止。届时,对已在当天18:30前在平台报名但待审核的考生,可提交完善资料,不受理任何新增报名。建议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个人实际尽早在平台完成报名,在最后一天特别是在最后截止时间前报名的考生,如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补充上传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登录报考平台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htbmb),8月9日-8月11日,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县市教育局。

  6.打印准考证。8月9日—8月11日开放准考证打印服务,通过报名和资格初审的考生可自行登录考试系统(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htzkz)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认真核对准考证信息,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合理规划来和时间及出行方式,加强健康管理,做好考试准备。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自愿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考生来和参加考试的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1.笔试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1门。

  3.笔试内容及分值。根据岗位要求,分学科、分学段笔试,重点考察考生学科专业知识。试卷满分100分,其中语文学科120分。笔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凡未按照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卷面分总分为100分的学科,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卷面总分为120分的学科,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2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为减少考生在和等待时间,笔试后将迅速编排考场,间隔1—2天后组织进行面试,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在笔试后连续参加面试(报名时有相应选项,请考生注意)。待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一,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否则不计算面试成绩,不进入招聘下一环节。第二,根据笔试成绩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比例确定实际应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岗位招聘人数为1—3人的,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岗位招聘人数4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如按上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均进入面试环节。

  5.成绩查询。8月16日-8月17日(2天),考生登录考试平台(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htbscj)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地区教育局、人社局牵头,各县市具体组织实施,并成立相应的资格复审工作组。

  资格复审时间。8月14日-8月15日(2天时间)。资格复审与面试同时进行,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面试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地点以各县市通知为准),如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无效,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按笔试进入面试的岗位比例有关要求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8月14日-8月15日(2天时间)

  2.准考证打印。根据网络报名时收集的考生个人意愿,由报考县市统一发放面试通知单。

  3.面试地点。各县市教育局负责设置标准化考场,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以公告通知为准。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和教育教学能力等。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考生根据所报学段和学科提前准备3份不同课时的教案(考生需提前将各课时教案一式5份进行复印,面试时交由主考官进行抽取试讲,考生留用原件),教案上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试讲时由主考官现场随机抽取1份教案,考生进行试讲。试讲时间12分钟,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答辩时间3分钟。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6.总成绩。8月18日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考生登录考试平台(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htzcj)查询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根据进入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时间和地点。8月19日-8月23日(5天时间,含体检、体检复查、考察等)。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报考县市教育局通知为准,如未按县市通知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各县市教育局会同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考生本人申请,县市招聘组批准,可在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岗位出现空缺时,经公开公示,按规定递补和调剂。

  3.考察。进入体检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各县市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向考生发放考察表,考生须于8月22日前将考察表提交招聘县市教育局。

  (六)县市递补、调剂和体检、考察

  8月24日—8月28日(5天时间),由各县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并公开公示。

  各县市根据调剂和体检情况,及时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岗,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位递补(面试成绩须为合格),递补只进行1次,如递补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岗不再进行递补,如无递补人员则进行调剂。

  8月24日,各县市根据递补后的岗位空缺情况,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先按照同学段同学科原则调剂到空缺岗位,如同学段同学科无可调剂的空岗,按照同学科高学段到低学段原则进行调剂。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根据报名时自愿提交的调剂意愿进行调剂,调剂前考生须签订书面协议。

  8月25日—28日(4天时间,含体检、体检复查、考察等),各县市组织递补、调剂的考生进行统一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不再进行调剂。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报考县市教育局通知为准,如未按县市通知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地区跨县调剂

  8月29日—8月31日(3天时间),由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并公开公示。

  8月29日,根据剩余空岗情况,对在本县市未调剂成功但同意跨县调剂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跨县调剂。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先按照同学段同学科原则调剂到空缺岗位,如同学段同学科无可调剂的空岗,按照同学科高学段到低学段原则调剂到空缺岗位。

  8月30日,对正常调剂后如仍有剩余空岗的,针对笔试成绩合格未进入下一环节、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自愿申请,按照调剂原则组织进行二次调剂。如无空岗则不组织,具体以地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8月30日—8月31日(2天时间,含体检、体检复查、考察等),各县市统一安排跨县调剂考生体检、考察。2次调剂后,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再次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调剂。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报考县市教育局通知为准,如未按县市通知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9月1日—9月7日(7天时间),由县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县市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签字后将报地区教育局统一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程序正式上岗前由招聘县市教育局与招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和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

  由各县市教育局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对新聘教师进行岗前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合格后,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十)聘用

  岗前培训工作结束,新聘教师报到上岗,招聘县市教育局与招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招聘教师当年即纳入编制内管理,前期报名时未及时提供毕业证、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正式聘用前应提供相应证件,不能如期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按照事业单位管理规定,试用期满后,各县市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录取考生培训结束后报到上岗。自上岗之日起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且未办理请假手续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新聘教师的档案须于9月8日前提交招聘县市教育局。

  六、纪律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和田地区教育局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对有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违纪、录用后逾期不报到等情形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参加和田地区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咨询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后果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如有变化的,以最新公告或通知为准。

  (五)和田地区教育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严防诈骗。

  (六)本《公告》由和田地区2023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和田地区各县市报名咨询电话

  皮山县教育局:张老师18690395896

  陈老师13667576939

  座机0903-6427187

  墨玉县教育局:李老师 18587370542

  阿老师 13699305800

  夏老师 15628231986

  座机0903-6514821

  和田市教育局:段老师 18799471882

  张老师 18139486110

  座机0903-2512563

  和田县教育局:李老师19990361077

  宋老师19190347768

  座机0903-2035106

  洛浦县教育局:蔡老师 15109033992

  方老师 18690342680

  座 机 0903-6623237

  策勒县教育局:张老师 17599891699

  努老师 18999651445

  座机0903-6715958

  于田县教育局:卫老师 18690332598

  艾老师 13699317272

  座机 0903-6816715

  纪检监督电话:0903-7885228

  工作时间:上午10:00-14:00(北京时间)

  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

  附件
      1.2023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表(第三阶段)

  2.2023年和田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新疆和田地区2023年中小学和幼儿园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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