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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尼勒克县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公告

尼勒克县政府网 | 2023-09-01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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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尼勒克县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提高尼勒克县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2023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尼勒克县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

  二、招募工作联系人及岗位

  尼勒克县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讲学计划联系人见附件1,招募岗位见附件2。

  三、资格条件

  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热爱教育事业,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年龄不超过65(含)周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六个月体检报告),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四、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尼勒克县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尼勒克县受援学校、教育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9月5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等多种形式进行。

  (三)报名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退休证、职称证、普通话证、体检证明等),网上报名需扫描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通过审核确定拟招募人员后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依据公示情况与招募人员签订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确保按时上岗任教,履行岗位职责。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负担,工作经费采取据实结算的方式,依据教育教学能力,初中岗位的银龄教师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县财政年人均3万元补贴。

  (二)政策保障。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下载:

  附件1尼勒克县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联系人.doc

  附件2尼勒克县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岗位表.doc

  附件2-1银龄讲学计划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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