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新疆理工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新疆理工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核安排公告》,我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岗位考核已经结束,现将岗位考核成绩及拟进入体检环节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体检和审查环节要求如下:
(1)新疆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理工学院组织实施。
(2)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新疆理工学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4)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自理。
(5)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
(6)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7)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8)期间由新疆理工学院组织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以及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存在审查不通过、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证书造假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新疆理工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核成绩公布.xlsx
新疆理工学院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