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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体检及考察公告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 2023-09-22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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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体检及考察公告

  根据《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体检及考察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资格审查结果公布

  2023年9月20日10:00-20:00组织40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31人,不合格9人。按照招聘公告“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审查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初审递补只进行一次”要求,对岗位空缺的依次进行递补,2023年9月21日10:00-14:00对7名递补考生进行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2人,不合格3人,主动放弃2人。资格审查结果详见附件《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及入围体检表》。

  二、体检工作

  根据资格审查合格标准确定体检对象共计33人,具体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见附件《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及入围体检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一)体检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9:00

  (二)体检地点: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疏附广州新城院区健康管理中心(7号楼)

  (三)其他要求:

  1.体检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一寸红底照片1张、体检费用及心理测试费用500元现金参加;

  2.体检前一天要素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0时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空腹(不吃早餐、不饮水),若因考生的原因导致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承担责任。

  3.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

  4.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逐项检查,体检时不得大声喧哗,保持现场秩序。

  5.体检时,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与外界联系,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查处。

  6.凡在体检中有意隐瞒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

  7.考生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8.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9.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统一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工作

  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察。

  (一)考察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19:30

  (二)考察地点: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办公室

  (三)考察需提交资料:

  1.《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考察表》;

  2.考生人事(学籍)档案;

  备注:调档函可与组织人事科档案室联系领取,人事(学籍)档案须提供密封件。

  (四)其他要求:

  1.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上述材料或提交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

  2.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998-2962715、2568565

  监督电话:0998-2970242

  附件: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及入围体检表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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