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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第八师石河子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石河子教育官微 | 2023-11-07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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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下半年第八师石河子市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具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户籍或持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二)驻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不接受石河子大学在读本科、在读研究生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但须被高校录用后的在职教师才能申请。

  (三)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注1: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四)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兵团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完成《教育学》《心理学》必修课,完成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

  2.其他省市高校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

  3.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五)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犯罪记录,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当期体检报告仅于当期认定工作有效)。

  三、认定受理机构

  申请人员应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的认定受理机构进行申请,其中塔里木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在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受理认定,石河子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在兵团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受理认定。

  认定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教育局

  注2:申请认定人员加入QQ群:626604822

  四、认定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2023年11月7日—11月17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页面右边的“在线办理”,注册账号,并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请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注3: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请慎重填写。

  注4: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体检时间

  11月8日至11月17日上午9:30空腹体检。体检表(见附件1、2)

  注5: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体检表并贴上照片,医院体检时携带。体检结果教育局统一领取,无需个人领取。

  地点:石河子开发区医院(乘坐市内3路公交车开发区医院站、10路、12路、29路公交车金龙建材城站下车即到)。

  (三)现场确认

  2023年11月13日—11月24日上午10:00分至13点30分,下午15:30分之19点30分(双休日、节假日除外,过期不受理)

  1.地点:石河子市民中心(位于石河子市东三路与南二路交叉路口往东约200米,行政审批服务区位于市民中心3楼西侧M区,M19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2068332

  2.现场确认需提交下列材料

  所有材料复印件需一人一档A4纸复印现场确认时提交。(纸质材料教资评审时需要)

  1.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复印件。

  2.户籍或居住证相关证明。

  (1)八师户籍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需出具由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2)申请人在居住地申请认定,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用于申请认定);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毕业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八师户籍在外省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申请人对应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注6: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指定医院近期体检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8.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注7:所有原件审核后退还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工作将在12月中旬左右完成,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邮寄时间见QQ群内通知,邮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五、相关政策问答

  (一)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有年龄限制吗?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于认定范围。

  (二)在兵团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省市生源在读学生(专、本科、研究生)户籍未迁至兵团,可以在兵团参加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吗?

  可以在兵团参加认定,其中大专、本科在读学生只能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参加认定。

  (三)教师资格体检需要收费吗?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四)如果申请人体检时已怀孕,如何进行X光胸片检查?

  对于申请人怀孕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未怀孕的,必须做胸片检查。

  2.已怀孕的,孕早期必须当场验孕,自带怀孕证明不予认可,孕中、孕后期明显显怀的,医院会酌情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疑似怀孕的,必须在医院当场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4.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五)如果申请人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如何处理?

  申请人如果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可由体检中心视具体情况,在生育后,给予一次复查机会,待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六)对于申请人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的情况,如何处理?

  如果发现体检中有冒名顶替现象,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附件:

  附件: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第八师石河子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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