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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事宜的通知

伊犁师范大学 | 2023-11-14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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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犁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一批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总成绩及体检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伊犁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要求,伊犁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招聘已完成岗位考试(考核)工作,现对总成绩及体检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入闱体检的考生请在11月21日前将《伊犁师范大学2023年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一批)考察政审表》(附件2)发送至组织人事部指定邮箱:447355784@qq.com

  三、体检时间:2023年11月21日。

  四、体检集中地点:11月21日早9:00(京)新华医院南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兴业路316号),迟到30分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五、携带材料:身份证原件,1寸照片1张,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的纸质版(系统内提交的word文件)及相关证书原件。

  六、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自理,由医院统一收取(约550元)。

  七、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伊犁师范大学另选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八、期间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合,确定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存在复核不通过,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书造假等情形的,按照规定取消应聘资格。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在目前所在地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报告电子版与《伊犁师范大学2023年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一批)考察政审表》发送指定邮箱。毕业入职报到时统一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九、体检注意事项:

  1.检查前三天饮食宜清淡,勿饮酒及进食动物的内脏、血制品等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

  2.检查前48小时内切勿剧烈运动,体检当日禁止晨练;

  3.检查当日早晨空腹,不喝水、不吃饭、不吃口香糖。须在采血、腹部彩超检查完毕后可进食;

  4.行X光检查前,请您除去并妥善保管金、银、玉器等饰物;

  5.女士应特别注意:已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提供医学检验证明,我们将不安排您做放射科等相关检查,待合适时机再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按照规定进入下一环节。

  十、请各位考生按要求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再提供补检,如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学校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一、其他

  请所有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2023年12月5日前将人事档案转递至我校,转递人事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交通转至我校(不得使用商业快递)。应聘者本人不按期转递人事档案的,视为放弃考察及应聘资格。

  学校将对人事档案严格审核,包含但不限于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审核结果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若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按照规定取消应聘资格。

  档案转递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路448号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999-8138027。

  附件:

  1.伊犁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一批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总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2.伊犁师范大学2023年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一批)考察政审表

  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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