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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公告已发布(5710人)

云南省公务员局 | 2024-02-0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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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及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省级单位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

  艰苦边远地区的招考职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可以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降低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报考降低进入门槛职位的人员,录用后应当在所报考的州(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州(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省内其他州(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乡(镇、街道)招考职位,用于定向招录我省2022年1月以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在县级及以下单位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以及2022年1月以来退役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云南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上招考职位中,设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同时面向在本县(市、区)工作满2年且目前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2022年1月以来退役的本县(市、区)户籍退役士兵招考,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共享定向录用计划。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等录用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县(市、区)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村(社区)干部应当在其招录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单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单位的职位名称、招录人数、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政策规定、报考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还需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报考指南》。《招考简章》、《报考指南》通过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页”,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公布。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拨打《招考简章》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对报考政策和网上报名操作中的疑难问题,报考者也可拨打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电话进行咨询,电话号码可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查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3日18:00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本次招考对职位要求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资质)证书采取承诺制,报考者可先承诺报名考试、后接受资格(资质)审查。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录单位于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4日18: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3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2月23日18:0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2月20日0:00至2月25日24:00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报名费40元/科,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各职位缴费人数于次日在“考录专题网页”公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报名费用。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费用的流程,详见《报考指南》。

  (四)招录计划裁减

  受开考比例限制的职位,缴费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之比3:1的,省公务员局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裁减录用计划数,缴费人数未达3人的,取消该职位招考。对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和方式将通过“考录专题网页”另行通知。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可于2024年3月12日9:00至开考前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提供的链接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云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申论试卷分为2类,分别适用于省州(市)级机关职位(含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县乡级机关职位。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0分,详见《云南省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4年3月16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4年3月16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4年3月17日上午 9:00-11:00

  笔试地点由省级考务组织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和各地考场承载能力统筹安排,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将统一配发文具,报考者自带的文具不得带入考场。

  本次笔试将进行雷同卷识别,经确认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4年4月上旬登录“考录专题网页”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规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含公布当天)向当地考试机构申请查疑。

  (二)体能测评

  公安机关、监狱、戒毒场所人民警察职位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位,应当进行体能测评。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者中,按不超过录用计划数4倍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后,因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录用计划空缺的,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者中,按不超过录用计划空缺数2倍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1批次。

  体能测评由招录单位负责,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招录单位将于2024年4月中旬在“考录专题网页”或招录单位网站公布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

  (三)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1.资格复审

  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测评结果为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不超过录用计划数2倍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详见《报考指南》。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职位,按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招录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公告于2024年4月中旬在“考录专题网页”或招录单位网站上发布,时间、地点、人员名单等具体事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持笔试准考证(两份)、本人身份证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考选调生职位的携带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实。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含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页”下载、打印。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2.组织实施

  面试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部分招录单位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测试内容和分值比重等详见《招考简章》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2日内,在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指定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四)考生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由招录单位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详见《报考指南》),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人民警察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详见《招考简章》或者面试公告。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单位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重点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体检或考察阶段因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录用计划空缺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空缺数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1批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递补顺序与首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标准一致。

  五、大职位选岗

  设置大职位招考需要选岗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组织选岗。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将视录用计划空缺情况确定是否开展补充录用工作。

  九、特别提醒

  (一)本次招考指定网站为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本次招考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对外发布招考信息,请广大报考者切勿轻信任何冠以“内部消息”、“独家渠道”等有关招考信息,避免上当受骗。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影响考试或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三)请报考者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云南省公务员局

  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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