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北屯垦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555人员,(岗位:警卫)
一、具体要求:
1、兵团范围内的十师常住人口,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
2、就业困难(就业创业证)且未享受过三年公益性岗位待遇人员;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5、薪资待遇:1540元/月(含五险)
6、咨询电话:0906-337032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