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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疆大学药学院诚聘英才

新疆大学 | 2024-04-01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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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大学药学院诚聘英才

  新疆大学,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其前 身是始创于 1924 年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院。经过一代一 代新大人的艰苦奋斗,新疆大学已经成为一所有着悠久办学 历史、光荣革命传统、鲜明办学特色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的领头羊和排头兵,学校于 1997 年被列入国家首批“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4 年 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区部共建”高校。 2012 年被列为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建设高 校,2017 年进入全国首批 42 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2018 年确定为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 高校,2022 年入选全国第二轮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 14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 个博士专业学 位授权类别,36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 个硕士专业 学位授权类别,12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新疆高校中学位 授权最多、学位授权体系最完备的高校。拥有理工类省部级 以上科研平台(团队)45 个,其中,科技部省部共建国家重 点实验室 1 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1 个,国 际科技合作研究基地 1 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1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3 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 14 个;科 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1 个,教育部创新团队 4 个,自治区 天山创新团队 9个。

  ——招聘要求——

  一、招聘对象: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 献精神。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 历,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志于扎根边疆建功立业,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

  ●高层次领军人才 国家级杰出人才,在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担任教 授及相当职务,或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要学术成果, 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其他相当 及以上学术水平学者。

  ●学科带头人 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学术造诣高,胜任核 心课程讲授工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突出,对学 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 平的能力,具备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学术骨干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 职务,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 思维,近 5 年,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并取得有重要 影响的系列学术成果,能对学科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具有成 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青年优秀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35 岁,潜心学术、 勇于创新,具有学术前沿领域研究工作经历,已取得代表性 研究成果。根据现有学术水平和科研潜力分 A、B、C 三类。

  ●团队英才 团队带头人需达到学科带头人及以上条件,具有博士学 位的团队成员不少于 3 人,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学校学科建 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二、引进待遇:高层次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团队英 才的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团队建设及科研条件 等面议。

  ●学术骨干:(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 年薪不低于 30 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 20 万元/年;(2)科 研启动经费:根据情况由学院(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研究 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一事一议” ;(3) 住房待遇:安家费 45 万元,提供周转房一套(免租金,居 住两年)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人才保障房(80-100m2)一套;

  ●青年优秀人才:(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 15-25 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 7-15 万元/年;(2) 科研启动经费:根据情况由学院(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研 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一事一议” ; (3)安家费 25-35 万元,提供周转房一套(免租金,居住两 年)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人才保障房(80-100m2)一套;

  三、 职称评聘: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到校工作 后即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博士学位后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可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博士学位后工作经历不满一年的,到校工作当 年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国家规定工资标准),次年可参评 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

  四、其它待遇:学校为引进人才子女安排基础教育阶段的入学入托,配偶符合学校相关条件者妥善解决工作;积极 推荐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申报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 计划。学院为引进人才在职业发展路径、办公室和实验室配 备、团队建设、职称晋升、研究生导师聘任及研究生招生生等 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和保障。

  ——联系方式——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华瑞街 777 号新疆大学 (博达校区)药学院 邮 编:830017

  新疆大学主页:http://www.xju.edu.cn

  药学院主页:http://imm.xju.edu.cn/index.htm

  联 系 人:王老师 申请人将简历发送至wangdong@x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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