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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兵团十一师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通知

新疆兵团十一师 | 2024-04-06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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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2023年兵团十一师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的通知

  根据《202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公告》要求,目前线上招聘面试工作已完成。现将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一、总成绩

  总成绩为本次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将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考生在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可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到岗后须重新进行体检复查,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采取实地或委托的方式进行。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

  注:请进入体检人员将《体检报告》和《承诺书》分别扫描成PDF格式后,于2024年4月30日前发送至十一师指定邮箱sysrsj6686497@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体检报告+承诺书),其他事项以电话形式告知。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请及时与兵团第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991-6686497。

  附件:

  1.2023年兵团十一师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2.兵团第十一师事业单位招聘体检表

  3.承诺书

  4.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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