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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克州职位第一批考察公告

克州党建网 | 2024-05-18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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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克州职位第一批考察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近期将对第一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情况

  根据体检医院作出的体检结论,44名应试者体检合格,21名应试者部分体检项目未达到合格标准,1名应试者因怀孕无法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待妊娠结束后补做相关体检项目再做结论。

  未列入第一批考察对象名单的,可提交复检申请(附件2),待复检合格后再安排第二批考察。需要复检的,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本人,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或放弃复检的,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递补体检人选另行通知。复检、递补等环节如因考生在报名信息中预留的联系方式关(停)机、变更等导致招录单位无法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复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10:00

  复检医院地址:克州维吾尔医医院门诊楼(导航地址:克州阿图什市光明南路19号)

  注意事项:复检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复检申请书参加复检,自备复检费用。在此期间,考生避免进食油腻、多糖食物,以确保血液化验的准确性;复检当天需进行空腹血液检查、B超等项目的,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用酒类或其他含酒精的饮料,避免剧烈运动。

  二、考察对象

  第一批体检合格的考生,共44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三、考察总体安排

  1.考察工作在克州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下,由各州直招录机关(单位)、各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机关(单位)具体实施。考察时间由考察组联系考生确定。考察对象在接到考察通知后及时向单位(学校、社区)汇报考察事宜,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配合考察组做好相关工作。提前准备以下资料:

  (1)个人自传(有关要求详见附件3)

  (2)有工作(学习)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学习)表现情况鉴定;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本人常住地村(社区)委会出具本人日常表现情况证明。

  (3)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派出所或工作地派出所可开具)。

  (4)考察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本人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再次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4.考察对象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考察组提出书面放弃声明。之后再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

  附件:1.2024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克州职位第一批考察对象名单.xls

  2.公务员招录体检复检申请.doc

  3.考察对象撰写个人自传有关要求.doc

  克州党委组织部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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