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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体检工作相关事宜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 | 2024-05-20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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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 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体检工作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于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08:00前在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院内集合统一参加体检。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776号。

  二、有关要求

  (一)体检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1支黑色签字笔,提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集合。

  (三)考生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经劝说无效的或对体检工作造成干扰的,按取消体检资格处理。

  (四)考生在体检期间要服从指挥,体检过程应统一行动,不得擅自脱离队伍或离开体检场地,违者按取消体检资格或违纪处理。

  (五)体检结果将公布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微信公众号。

  (六)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由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以上安排,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联系及监督电话

  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人事科:0991-6296603

  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监察审计科:0991-6296605

  附件:体检须知(点击下载)

  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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