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体检结果及考察公告
新疆艺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体检已结束,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考察工作安排
(一)核查档案
寄送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金桥路699号新疆艺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调档函出具时间:2024年6月26日-6月27日,填报方式邮件通知。
档案寄送时间:2024年7月19日前完成档案寄送。转递人事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交通转至我校(不得使用商业快递)。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0991-2583574。
(二)试工
学校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试工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未在指定时间、规定地点完成试工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试工结束后,下载并认真填写《新疆艺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考察表》(见附件2)。
联系人:巴老师、考老师
联系电话:0991—2583574
附件:1.新疆艺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xls
2.新疆艺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考察表.xls
新疆艺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