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第二批试工成绩及体检安排的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自治区职业病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目前已完成第二批集中面试及试工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试工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见附件1)
试工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试工考核成绩须达到60分试工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总成绩(集中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60%)×7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公示时间
2024年6月28日至7月8日(7个工作日)。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工作人员提前电话通知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需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天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三)注意事项
1、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体检报告由单位统一领取,如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3、考生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经劝说无效的或对体检工作造成干扰的,按取消体检资格处理。
4、考生在体检期间要服从指挥,体检过程应统一行动,不得擅自脱离队伍或离开体检场地,违者按取消体检资格或违纪处理。
5、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自治区职业病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二)咨询电话:0991—7919783。
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自治区职业病医院)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