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第十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精神和《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公告》要求,现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序号 | 岗位代码 | 学院 | 岗位类别 | 身份证号码 | 学历 |
1 | A24002 | 商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410928********091X | 博士研究生 |
2 | A24004 | 历史与社会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412702********4523 | 博士研究生 |
3 | A24004 | 历史与社会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411325********6025 | 博士研究生 |
4 | A24006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652327********3528 | 博士研究生 |
5 | A24006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653130********1791 | 博士研究生 |
6 | A24010 | 数学科学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622826********129X | 博士研究生 |
7 | A24012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654321********0024 | 博士研究生 |
8 | A24013 |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652826********0020 | 博士研究生 |
9 | A24017 | 音乐学院 | 专任教师岗 | 410521********3536 | 博士研究生 |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2日—7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考核合格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来电等方式反映。对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完成政审、体检等工作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监督电话:0991-4113502、4112132。
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