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三批)考核成绩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
根据《新疆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新疆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三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核安排公告》,我校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B1021岗位考核已经结束。现将岗位考核成绩及拟进入下一环节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体检和审查环节要求如下:
1.新疆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大学组织实施。
2.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新疆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4.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自理。
5.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6.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大学另选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7.如体检人选放弃或体检未通过,资格可顺延至后一位人选参加体检等后续环节。
8.期间由新疆大学组织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聘者的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情况,以及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存在审查不通过、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书造假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新疆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三批)考核成绩登记表
新疆大学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