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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疆兵团第五师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人)

双河市人民法院 | 2024-11-08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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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截止日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广播电视新闻专业或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者、双河市户籍者优先;

  5.具有良好的品行,较好的沟通协调、工作执行能力和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报名程序及相关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薪资待遇每月4300元(含五险),单位缴纳部分单位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有意者请投简历至邮箱,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具体面试事宜电话通知。

  邮箱:839706601@qq.com

  咨询电话:0909-6665019

  工作地址:双河市迎宾路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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